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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自家股票”!上市公司公告:实控人薛黎曦女士面临180万元处罚!公司最新股价为2.8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每经记者|赵李南    每经编辑|程鹏 张益铭    

5月16日,冠城新材(SH600067,股价2.8元,市值39亿元,此前简称冠城大通)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薛黎曦女士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自家股票”!上市公司公告:实控人薛黎曦女士面临180万元处罚!公司最新股价为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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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股票,还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冠城大通股票,江西证监局拟对其罚款180万元。

同时,薛黎曦所控股的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榕投资)——该公司系冠城新材的控股股东,面临着被司法强制执行超过1600万股冠城大通股票。

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

去年12月,冠城新材公告称,薛黎曦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5月16日,冠城新材称,近日,公司收到薛黎曦通知,薛黎曦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在2024年2月期间,鉴于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薛黎曦为稳定股价建议他人买卖股票。

江西证监局认为,薛黎曦的上述行为虽出于稳定股价目的,但作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所述违法行为。

同时,薛黎曦作为冠城大通董事,存在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冠城大通股票的行为。

江西证监局称,被调查后薛黎曦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具有主观恶性较小,配合调查,愿意认错认罚等情节。

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的行为,处以150万元罚款;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大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冠城新材表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项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薛黎曦女士个人,其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面临被强制执行

据冠城新材2024年年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总计有两位,分别是韩国龙和薛黎曦。据冠城新材此前公告,薛黎曦为韩国龙的大儿媳。

简历显示,薛黎曦2004年11月开始任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2月开始任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开始任冠城新材董事。

图片来源:冠城新材2024年年报截图

薛黎曦所面临的麻烦不止被监管处罚。

5月16日,冠城新材公告称,其近日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知书,主要内容是司法强制执行丰榕投资所持冠城新材股票。

据冠城新材2024年年报,薛黎曦持有丰榕投资68.54%的股权。

截至目前,丰榕投资持有冠城新材约5亿股股份,占冠城新材总股本的36.40%,其中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约1689.65万股。

冠城新材称,丰榕投资参股的福建神画时代数码动画有限公司涉及股权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定丰榕投资等12位股东需共同向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退还2400万元增资款等,因此丰榕投资所持股份被冻结。

冠城新材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丰榕投资持有的约1689.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司法强制执行处置。

“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全部实施完成,丰榕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约4.9亿股,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冠城新材表示。

(声明:文章内容和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记者|赵李南

编辑|程鹏 张益铭 易启江

校对|赵庆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图文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  nbdnews  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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