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贵州金融监管局原局长李华涛一审获刑十年九个月
中新经纬7月31日电 据微信号“六盘水中院”消息,2025年7月31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华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华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对李华涛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下半年至2024年上半年,被告人李华涛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延安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贷款融资、人事利益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69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华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李华涛部分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涉案赃款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李华涛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4年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华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年12月20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贵州金融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华涛被开除党籍。(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广告等商务合作,
本文来源:财富导航网
本文地址:https://www.sintedes.com/post/32271.html
关注我们:微信搜索“xiaoqihvlove”添加我为好友
版权声明:如无特别注明,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